我们在制订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措施方面担当关键的角色,以巩固香港在大湾区内及国际上作为绿色金融枢纽的地位。
香港
2018年9月,证监会发表其《绿色金融策略框架》*,当中涵盖以下三大范畴:(i) 加强上市公司、基金经理及投资产品对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factors,简称ESG因素),特别是环境及气候风险的披露及考量; (ii) 促进绿色或ESG相关投资产品的发展,提高投资者对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认知,以及加强各方在贯彻可持续金融方面的能力,及; (iii) 推动香港成为国际绿色金融中心。[1]
证监会已设立一个内部跨部门工作小组,专责研究将香港发展成为绿色金融枢纽的措施。
2020年5月,证监会发起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督导小组),以加快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并支持政府的气候策略。督导小组由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共同主持,成员包括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环境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保险业监管局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督导小组在2020年12月发布香港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策略计划,并将就以下五个纲领采取跟进行动[2]:
- 有关行业必须在2025年或之前按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的建议,就气候相关资料作出披露。
- 以采纳共通绿色分类目录为目标。在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下、由中国及欧盟所领导的绿色分类目录工作小组将制订共通绿色分类目录。
- 支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建议,成立一个新的可持续准则委员会,以制订及维持一套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汇报准则。
- 鼓励进行以气候为重点的情境分析,以评估金融机构在不同气候变化情景下所受到的影响,例如透过银行及保险公司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试验计划,以及由大型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的情境分析。
- 建立一个用作统筹金融监管机构、政府机关、业界持份者及学术机构的平台,协调跨界别技能建立、探讨前沿议题,及作为一个公开的跨界别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源库。
国际
证监会一直与海外监管同业合作,以考虑金融业界在可持续实践方法上的发展。证监会是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可持续发展专责小组的副主席,同时亦是国际证监会组织亚太区委员会的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的主席。
此外,本会加入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并且是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谘询小组的成员。本会亦支持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的建议。
证监会的措施
调查及专题报告
香港的碳市场机遇 — 初步可行性评估(2022年3月30日)
有关在资产管理中纳入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和气候风险的调查(2019年12月16日)
致持牌法团的通函
致持牌法团的通函 基金经理对气候相关风险的管理及披露 (2021年8月20日)
致从事资产管理的持牌法团的通函 — 关于在资产管理中融合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的调查(2019年3月29日)*
绿色相关产品
致证监会认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 - 环境、社会及管治基金(2021年6月29日)*
行政人员演讲辞及发言
欧达礼(Ashley Alder)在PRI中国会议:碳中和与可持续投资论坛上的主题演说(2022年5月27日)*
蔡凤仪在《气候变化危机与 ESG 投资机遇》投资者教育讲座上的主题演说 (2022年3月17日)
欧达礼(Ashley Alder)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绿色金融全球峰会发表的主题演说 (2021年11月4日)
雷添良在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 2021 年年会上的开幕辞 - 香港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方面的领导角色 (2021年9月11日)
欧达礼 (Ashley Alder)《全球气候变化的新监管框架》2021年6月23日*
欧达礼 (Ashley Alder)《企业可持续性的披露准则:未来路向》2021年4月15日*
欧达礼(Ashley Alder)在2021气候危机及绿色金融论坛上发表的主题演说 (2021年2月11日) *
欧达礼(Ashley Alder)在2019年彭博买方投资峰会上发表的演说(2019年3月22日)*
绿色金融:证监会的观点 — 梁凤仪访谈(2019年3月11日)*
培训资料
基金经理管理及披露气候相关风险网上讲座(2021年10月7日)
投资者教育
负责任的拥有权原则
《负责任的拥有权原则》(该等原则)是协助投资者厘定如何以最佳方法履行其拥有权责任的一套原则及指引(2016年3月7日)
香港方面的措施
跨机构督导小组公布推出信息和数据库以及其他推动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的工作进展(2022年6月21日)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欢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发表建议准则以作公众谘询(2022年03月31日)
跨机构督导小组公布对香港碳市场机遇的评估及下一步行动(2022年03月30日)
跨机构督导小组公布最新工作进展及进一步推动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的工作方向(2021年12月16日)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再次确认将香港发展成为绿色金融枢纽的承诺(2021年11月5日)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支持《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2021年10月11日)
跨机构督导小组宣布推进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策略的下一步行动(2021年7月15日)
有关“巩固香港金融生态系统,共建更绿和更可持续未来”的策略计划(2020年12月17日)
有关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的联合声明(2020年5月5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绿色金融 国际合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的司长随笔)(2019年5月5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政府支持绿色金融(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的发言)(2019年3月25日)*
国际方面的措施
负责任投资原则 *
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可持续发展专责小组 *
* 只备有英文版
最后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