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负责管理一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的资助计划,为在香港设立合资格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基金)提供资助。该资助计划涵盖与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成立或迁册及房地产基金的上市有关,并向香港的服务提供者支付的合资格费用。
资助计划由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接受申请,详情(包括资格准则及申请流程)载于证监会在2021年5月10日发出的新闻稿。
我们欢迎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电邮至grantscheme@sfc.hk或联络相关个案主任,以就他们是否符合资格谘询证监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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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