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LinkedIn   WeChat   YouTube 警示名单

产品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证监会为进一步将香港发展成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基金的首选注册地推出多项措施,其中一环包括在香港引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结构以提升市场基础建设。随着公众谘询及立法程序完成,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在2018年7月30日生效。

概览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是在香港以公司形式设立的有限法律责任投资基金,具有可变动股本。

证监会作为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处理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及对其进行监察。公司注册处负责成立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为法团及为其企业文件存档。

不论是以向公众发售还是私人形式发售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均须向证监会注册。一如其他向公众发售的基金,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向公众发售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亦须事先取得证监会认可。

主要优点

与离岸结构相比,节省成本 ── 省却双重服务提供者及相关费用

促进基金的国际分销 ── 海外投资者熟悉公司型结构

适合公募及私募基金采用 ── 包括上市及非上市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封闭式基金

管理简易 ── 无须提交周年申报表亦没有强制召开的周年股东大会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资助计划 ── 政府向每家新注册成立或转移注册地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提供上限为100万港元的资助

税务优惠 ──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受惠于香港的利得税豁免

如何申请

一站式成立 ── 请向证监会提交所需文件(ofc-application@sfc.hk)。

处理时间

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 成功的申请一般会在证监会受理申请后一个月内获批。

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 一如其他寻求证监会认可的向公众发售的基金,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申请处理时间视乎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介乎一至三个月。证监会将同时处理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及认可。

证监会的注册将在公司注册处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当日生效。一般情况下,公司注册处会于收到证监会转交的申请文件及费用后的三个工作天内发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申请文件

请向证监会提交:

  • 申请表格
  • 资料查检表,连同该查检表订明的文件(包括任何确认书及/或承诺书)
  • 已获每名建议董事签署的法团成立文书
  • 缴交所需费用(包括公司注册处收取的费用)的支票
  • 申请成立为法团和商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如欲成立一家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亦应提交申请文件以寻求证监会认可。证监会将同时处理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及认可。

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有关申请程序的更多资料,请参阅《常见问题》(只备有英文版)

    费用

    须向证监会缴交的注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费用

    • 就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而言,申请及注册费用如下:
    单一基金
    5,000港元
    伞子基金     伞子层面 10,000港元
    每只子基金 1,250港元
    • 就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而言,证监会将不会另行收取注册费用。拟成立的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就其认可申请,须缴付(a)认可申请及(b)认可的费用。

    申请费用
    认可费用
    单一基金 20,000港元 10,000港元
    伞子基金     伞子层面 40,000港元 20,000港元
    每只子基金 5,000港元       2,500港元

    须向公司注册处缴交的法团成立及商业登记费用

    •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法团成立费用为3,034港元。
    • 至于商业登记的申请,一年期及三年期的商业登记证分别须缴付不同的费用和征费。有关不时适用的费用豁免更新,请分别参阅公司注册处网站税务局网站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一站式成立程序

      我们就开放式基金型公司采纳一站式成立程序。

      • 申请人只须向证监会递交所有就(i)注册、(ii)法团成立及(iii)商业登记所需的申请文件及相关费用;无须就第(ii)及(iii)项申请另行向公司注册处递交文件和费用。原本应就第(ii)及(iii)项申请而须向公司注册处递交的文件,应在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获批前,向证监会递交。
      • 若符合注册规定,证监会将会向公司注册处发送注册通知,并连同申请人就第(ii)及(iii)项申请递交的文件和费用一并送交公司注册处。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注册处将会向申请人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
      • 证监会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将于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当日生效,而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便随之成立。

      有关公司注册处的规定,请参阅公司注册处网站有关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专页。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资助计划

      证监会负责管理一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的资助计划,为在香港设立合资格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提供资助。该资助计划涵盖与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成立或迁册有关,并向香港的服务提供者支付的合资格费用。

      资助计划由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接受申请,详情(包括资格准则及申请流程)载于证监会在2021年5月10日发出的新闻稿

      我们欢迎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电邮至grantscheme@sfc.hk或联络相关个案主任,以就他们是否符合资格谘询证监会的意见。

      详情

      常见问题

      申请表格

        转移注册地机制

        为利便海外的公司型基金采用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结构将注册地转移到香港,我们引入法定的转移注册地机制,提供法律及税务上的确定性。

        立法会已于2021年9月通过相关的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

        有关详情请参阅立法会网站

        申请文件

          请按以下连结阅览更多有关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资料:

          查询

          有关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查询可发送至ofc-enquiry@sfc.hk

          最后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1日

          我们使用cookies来改善网站性能和用户体验。如果你继续使用本网站及相关服务,则表示你同意其使用。详细了解我们的隐私政策声明
          免责声明 Disclaimer statement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于本网站免费提供一套繁简字体转换软件(该软件)。证监会允许本网站的使用者利用该软件将本网站内容由繁体中文版转换成为简体中文版。证监会不会就该软件欠妥之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亦不会就其品质及性能作出任何担保;尤其是在无损前述的一般性的原则下,证监会无需就该软件对某用途的恰当性、其品质或可商售性承担任何该等明示或隐含的、法定或非法定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明确陈述,本会并无核准或认可本网站内容的简体中文版,以及对于本网站内容的简体中文版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不论是何种及如何引致的责任或法律责任)。证监会同时明确陈述,本网站的简体中文版纯粹是利用该软件将繁体中文版内的中文字体转换成简体中文字而得来的,当中并不涉及香港特区与内地的用词及语句的对应转换。对于该简体中文版的内容的恰当性,证监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使用者都不应视本网站内容的简体中文版为其繁体中文版的对应版本。使用者应该参照该简体中文版的已发布繁体中文版来核实该简体中文版的网站内容,并且应该在依赖本网站内容的简体中文版或根据其内容行事之前,就该版本的内容的法律效力、有效性和效果自费征询独立的法律意见。

          如果你将证监会网站的简体中文版的内容或网址传送予第三者,你承诺会将本免责声明同时传送予该第三者,并保证该第三者在浏览本网站的简体中文版的内容之前同意接纳本免责声明。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provides a character-based conversion software (this Software) free of charge in this website. Permission is granted for users to use this Software to convert the web content from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to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The SFC undertakes no liability for defects in this Software and gives no warranty in relation to its quality and performance and in particular, but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generality of the foregoing, the SFC shall have no such liability regarding the fitness for purpose, quality or merchantability of this Software, whether express or implied, statutory or otherwise.

          The SFC expressly states that it has not approved or endorsed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of the web content and the SFC accepts no responsibility or liability (whatsoever and howsoever caused) for such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of the web content. The SFC also expressly states that this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of the website is solely established by converting the characters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via this Software, which involves no corresponding conversion between the terms and expressions used in the Hong Kong SAR and Mainland China. The SFC accepts no responsibility or liability for the fitness of the content of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Under no circumstances should users treat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of the web content as an equivalent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thereof. Users should verify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of the web content by making reference to the publishe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thereof, and should at their own costs seek independent legal advice on the legal status, validity and effect of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of the web content before relying or acting upon it.

          If you transmit the content of this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website or its URL to any third party, you agree to forward this Disclaimer Statement at the same time to the third party and guarantee that the third party agrees to accept this Disclaimer Statement before browsing the content of the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 version of this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