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主要的工作是监察香港的上市及收购事宜,如上市申请的审核、上市公司的披露规定、企业行为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履行上市职能的表现。部门亦负责监管非上市股份及债权证的发售文件,及就其他相关事宜制订政策。
主要职责:
- 与联交所一起审批上市申请
- 监察上市公司公告,以识别失当行为或不合规的情况
- 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行使权力,及早介入在上市申请及企业交易中涉及失当行为的严重个案
- 执行《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以确保股东享有公平对待,并为香港的收购及股份回购交易提供有秩序的架构
- 监察联交所与上市有关的职能及职责
- 检讨由联交所负责执行的《上市规则》及提出修订建议
- 审阅及认可非上市股份或债权证(不包括结构性产品)的招股章程及推广材料
最后更新日期: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