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向香港公众销售的投资产品维持一套穏健的监管制度,并在认可投资产品的工作上扮演把关者的角色。我们监察获认可及注册的投资产品对证监会守则内的规定的遵守情况。我们的整体目标是发展香港成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和基金的首选注册地,为此我们亦制订与监管资产管理业有关的政策,并实行促进市场发展及产品创新的措施。
主要职责:
- 制订并执行有关投资产品认可及注册的守则和指引,以促进市场发展及产品创新,同时亦对投资者维持适度的保障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认可及规管向公众发售的投资产品
- 注册及规管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 监察认可投资产品及获注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资料披露和持续合规事宜
- 制订与监管资产管理业有关的政策
最后更新日期: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