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营运者应顾及所有合理和实质的考虑因素,以评估法团专业投资者如何作出投资决定。平台营运者应运用其专业判断,评估法团专业投资者是否拥有合适的企业架构、投资程序及监控措施(例如资源、系统等),以作为一家具备丰富金融知识及经验的机构作出投资决定并管理投资组合所面对的风险。例如,法团专业投资者如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便较有可能会被视为拥有合适的企业架构、实质的投资程序及监控措施:
(a) 内部设有由具备胜任能力及适当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库务、投资或类似职能,负责其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b) 设有由具备胜任能力及适当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的专责投资委员会,负责其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及(i)该委员会代表法团专业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或(ii)法团专业投资者在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时会考虑该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
(c) 委聘由具备胜任能力及适当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外部投资顾问团队,负责其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及(i)该团队代表法团专业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或(ii)法团专业投资者在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时会考虑该团队的意见或建议,而在每个情况下,该外部团队乃:
- 独立于平台营运者;
- 受制于规管监察(如有此规定);及
- 以投资顾问身分就投资策略、意见及建议向法团专业投资者提供意见;
(d) 依据及遵循其有连系法团的投资策略、意见及建议,前提是该有连系法团:
(i) 设有内部库务、投资或类似职能;
(ii) 设有专责投资委员会;或
(iii) 委聘符合上文(c)段所述条件的外部投资顾问团队,并由具备胜任能力及适当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法团专业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或
(e) 是最终由一名或多名人士(例如家族成员)拥有或是为该等人士的最终实益而设立,并依赖具备胜任能力及适当资格的专业人士来管理法团专业投资者的投资,及:
(i) 该等专业人士获授权代表法团专业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或
(ii) 法团专业投资者在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时会考虑该等专业人士的意见或建议;及
(iii) 上述专业人士负责法团专业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平台营运者在厘定以上文分段所述身分行事的人士是否就法团专业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具备胜任能力及适当资格时应考虑的因素,载于下文常见问题2。(主要参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附表1)